广东省《东莞市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实施方案》日前印发
《东莞市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方案》明确,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港澳台及国外资金投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15年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水轮机
《方案》指出,我市将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同时提高我市污水处理能力。2014年底前,要完成《东莞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2003-2020〕》(指污水处理厂部分)修编工作,指导未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届时,我市将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及提标改造工作,提高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率目标。目前东莞的污水处理率为70.16%。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和省政府对石马河流域整治要求,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工作。“一方面将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该负责人表示,新、扩和改建污水处理厂出水原则上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制》的较严值。“另一方面将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 该负责人表示,2015年前,要求做到尾水直排重要水库的污水处理厂采用活性炭吸附、臭氧氧化、反渗透等先进技术完成深度处理升级改造,强化脱氮除磷功能,排入重要水库的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要求。2015年底前,争取完成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将对重污染行业企业实行高收费
我市将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方案》要求,2013年底前,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和合理投资回报,适当筹集截污管网建设资金的原则,根据污水处理成本、污水处理率和政策目标要求等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费用。
同时,《方案》明确指出,我市将实行差别收费。结合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实行污水处理费差别收费政策,对我市重污染行业和淘汰限制类企业实行高收费,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工业废水减排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
此外,《方案》强调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第一,建立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污水处理率的提高。“以污水处理成本为基础,根据实际收费水量处理率,调整具体的污水处理费实际收费标准。”该负责人表示,这样能真实反映污水处理的支付需要和用户的合理承担水平。
第二,建立污水处理收费与治污成效挂钩的减排约束价格机制,促进调价后治污工作的落实。“设定每年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指标,按完成情况相应调整征收标准。” 该负责人说。
规范污水处理费支出
《方案》明确,我市将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规范污水处理费支出。水务、财政等部门严格按照专款专用要求,污水处理费只能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项目建设,收入优先保障运营、维护费用的正常支出。
《方案》要求,建立污水处理费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和截污管网建设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把好工程概算、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审核关,确保专款专用和严格使用。(东莞时间网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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